近日,瑞昌法院成功调解一件双方系“铁哥们,好同学关系”的民间借贷案件。 张某与李某系多年的同学兼好友关系。2019年1月份,李某向张某借款7000元,约定分五期偿还,最后一期归还时间是2019年8月30日。借款到期后,经张某催讨,李某迟迟未归还借款,甚至对张某避而不见,张某无奈遂将李某诉至瑞昌法院。 法官在受理该案后,查看原告提交诉状及证据材料,认为该案标的额小,法律事实清楚,双方又系多年好友,遂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。由于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李某未果,遂通过微信添加好友,在法官的坚持下,被告李某通过了法官的好友验证消息。为了防止被告李某出现抵触心理,法官首先表明身份,其次对被告进行情理说服,表明其能借到钱的最大原因是与张某的情谊,不能因为这点钱和兄弟闹掰,不值当,亲兄弟都要明算账。情理说服后,被告态度有所转变,法官就对其进行法理解释,同时进行普法宣传,让被告认识到自己拒不还款行为的错误性。最终,被告李某同意还款,该案调解成功。作者:费兰博 来源:瑞昌法院 搜索 复制 |